《民声面对面》西安讯(毛伟)近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10月25日,西安警方共侦办恶势力团伙以上案件184起。不到一年时间,西安警方围绕实战实用实效,紧扣西安实际,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
威胁、驱赶、殴打……10名聋哑人团伙针对聋哑人群体犯罪
2018年8月,西安市莲湖分局成功侦破一起“特殊”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10人。“所抓获的10名犯罪嫌疑人正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涉嫌以聋哑人为主体专门针对聋哑人群体实施犯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莲湖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郗伟华说。
2018年7月23日,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接到程某(男30岁,陕西省商洛人)报警,称其女朋友陈某(女,19岁,聋哑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遭遇抢劫。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通过串并案件,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抢劫案,而是一个以聋哑人为主体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莲湖分局抽调刑侦大队精干警力联合环城西路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调阅案发地周边监控记录,逐步缩小搜寻范围,最终发现贺某、侍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8年8月6日,将贺某等6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贺某,女,37岁(聋哑残疾人),2006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09年、2012年两次被强制隔离戒毒。贺某与侍某是夫妻,他们聋哑人有一个“圈子”,所以他们这些聋哑人能联系在一起,逐渐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他们以西安市西郊几个舞厅为据点,向在舞厅陪舞的女性聋哑人收取5000元“保护费”,并用威胁、驱赶、殴打等暴力方式强制收取“保护费”。
“在该犯罪团伙被抓获前夕,他们已经将整个西安市的舞厅都划分好了势力范围,并且准备进一步扩大。”郗伟华介绍,因该犯罪集团复杂的人员构成给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犯罪成员绝大部分为聋哑人,不仅在语言交流上有障碍,而且聋哑人对常识性的概念与法律理解存在较大误差。“比如被收保护费的受害人,他们不觉得自己被敲诈勒索了,他们认为来到一个就需要交给贺某这个钱。”环城西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焦雨辰说。
面对交流不畅、拒不配合等困难,专案组顶住了种种压力,带着手语翻译老师一次次讯问,最终在2019年2月至3月,将涉案的另外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马小龙等11人恶势力团伙使用暴力方式索要财物
2018年11月12日凌晨3时许,贺某到西安市碑林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和朋友在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某酒吧门口被人殴打并被强行拿走其手机。2018年11月13日凌晨2时30分许,受害人康某等4人在西安市西大街桥梓口附近被9名不认识的男子强行拉上3辆出租车,带至科技二路沙井村南口,后受害人又被带至沙井村内“龙门客栈”宾馆,在宾馆内将受害人的4部手机抢走。
2018年11月21日凌晨3时许,马小龙等8人在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某酒吧喝酒后,无故殴打从酒吧喝完酒出来的受害人杨某和任某,将两人殴打后强行带上出租车至雁塔区沙井村北口,使用扇耳光、踢打等暴力方式强行向受害人杨某索取钱款2550元,后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杨某带至雁塔区吉祥村向其索要钱款1000元,受害人任某的手机也被犯罪嫌疑人抢走并将其手机微信内的230元零钱转至自己手机以供挥霍,最后犯罪嫌疑人将手机损毁。
接到报案后,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和平路派出所立即成了专案组进行侦破。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在酒吧消费过,通过侦查,民警将其在咸阳一宾馆抓获。2019年2月25日,碑林警方向碑林区检察院移送起诉。2019年4月10日碑林区检察院以“恶势力团伙”对马小龙等11人提起公诉。
(责编:曹志 审核:邹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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