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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面对面:莫让“乱问责”寒了“干事心”(评论)
时间:2021年03月20日来源:民声面对面

《民声面对面》推荐——(作者:范怀娜)“工作时间拿快递被通报”、“上班喝牛奶被通报”、“教师路边摊买菜被通报”……现实中,问责泛化、扩大化、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此问责,看似更为严格,实则不仅不能服众,也消解了执纪行为的严肃性,容易让干部寒心。

有权就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一种权力运行越轨后的纠偏机制,只有出现了问题,才会有跟进的问责。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关乎问责的作用和实际效果,以及党组织的公信力。

坚持规范精准问责。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依规依纪,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合理界定责任范围,厘清权责归属,抓住责任主体,盯住重点环节,倒逼补齐工作不扎实的突出短板。要进一步明晰应当问责的具体情形,形成严格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的协同机制,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免问责泛化,真正做到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注重抓住“关键少数”。“上有所行,下必效焉。”问责要注重实际效果,针对不同问题,从政治、纪法、政策、社会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进行精准问责,真正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影响大多数,这样问责才更有意义、更能发挥作用。要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紧盯住一把手等“关键少数”,既敢于动真碰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问责,又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将问责的制度威力充分彰显,把对政治生态影响大的“烂树”坚决拔出来,让全面从严治党有震慑力和说服力。

把握宽严并济导向。要清醒认识容错纠错制度和执纪问责制度之间的关系,对工作懈怠逾越纪律红线的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格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决不能让一些心术不正之人钻空子,利用容错纠错制度逃避纪律和法律追究。同时,也绝不能一责了之,只要没有触犯党纪国法,还要在问责之后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在当下强化执纪问责的态势下,问责影响期满后,应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表现,理直气壮地继续起用干部。这既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题中之义,也是真诚关爱干部的内在要求。


供稿:盐津县委组织部


编辑:李妍(实习)

初审:张海亮

终审:王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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