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面对面》本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7月1日10时许,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景中队在执法站,对一辆牌号鲁QC9Y**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视玻璃窗有粘贴的文字宣传广告,影响安全驾驶,存在安全隐患。民警责令驾驶员吴某当场予以清除,并处以200元罚款。
执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特别是车窗上的广告,会影响驾驶人视野,造成视野盲区,容易在倒车、变道时引发交通事故,呼吁大家勿追求车身广告效应,忽视交通安全。
(责编:张海亮 审核:谭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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