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首页 > 环保 > 浏览文章

湖北省汉江中院督导涉污企业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3月14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仙桃市某农业科技公司进行现场督导,监督其开展生态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共计释放近一万尾鱼苗入东荆河内,标志着该农业科技公司对之前环境违法行为的生态修复工作正式启动。

在放流现场,该公司负责人对社会公众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违法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

湖北省汉江中院督导涉污企业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据了解,2022年4月6日,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在对该农业科技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2023年10月,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达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规定该公司将通过分期进行增殖放流活动,以替代生态修复。

湖北省汉江中院督导涉污企业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2024年1月8日,双方共同向汉江中院申请对上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汉江中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在社会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遂裁定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

为督促该公司履行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汉江中院对该公司的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现场督导。近年来,汉江中院结合生态保护,多次采用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等方式,有效补充和恢复了生物资源群体,修复了辖区流域的生态环境。此举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也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环保责任意识。(王中正 蒲清慧 王青)